STO是企業融資的新方向

證券型代幣發行(Security Token Offering, STO)是近來企業融資及區塊鏈行業的熱門話題,STO結合了首次公開招股(Initial Public Offerings, IPO)和首次代幣發行(Initial coin offerings, ICO)的優勢,STO的核心在於融資效率和投資人保護之間的平衡,是ICO和IPO的混合版。

在法律上,STO的本質上像證券,按照現行美國、歐盟及中國的法規,大部分的通證項目,無論功用性通證還是股權式通證,都含有類似證券的定義。

在美國,每個州都有各自的一些法規,不過按照美國的法律原則及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(SEC)的方針,要判斷一個募資項目是否屬於為證券,需要通過豪威測試(Howeytest)和同類相似性測試。根據豪威測試,如果一個合同滿足以下四個條件,則被認定為證券:

1)這是一項基於金錢的投資;

2)投資者希望從該項投資中獲得利潤,例如是分紅、定期支付、

資本利得等);

3)該項投資是針對特定事業的投資;

4)利潤來源於項目發起者或者協力廠商的努力,不受投資方的控制。

大家把現行的區塊鏈融資項目與以上四點比較,就知道項目很容易被歸類為證券。如果項目需要根據IPO的流程融資,便要合乎證券的所有的合規要求,例如是資訊披露、KYC(反洗錢)、管理架構等,申請過程十分漫長而且耗費很高。

目前美國證券法規給予了一些特別情況,STO的發行目前也是針對這幾個情況。能在美國證券法下獲得豁免,包括以下幾種情況:

1)Regulation D:滿足Regulation D的幾種豁免情況,則可以發

佈和出售證券,不需要在SEC註冊。不過通過了RegulationD而發行註冊豁免證券,證券發行公司仍需要遵守反欺詐條款,給投資者提供足夠充分的資訊。在集資額方面,未來12個月內通過證券募資不超過500萬美元。在宣傳方面,不可使用公開宣傳方式。在投資者要求方面,雖然RegulationD對投資人的數量和資質背景沒有要求,不過限制他們至少有一年的限售期。

2)Regulation A+:Regulation A+包含了兩層發行。在集資額上Regulation A+比Regulation D的規模大一些,Regulation A+第一層發行方式允許證券發行公司在12個月內募資不超過2000萬美元,而第二層允許證券發行方在12個月內募資不超過5000萬美元。通過滿足Regulation A+發行的證券可作自由交易,不會被當作限制性證券。

3)RegulationS:主要與非美國公司有關,如果一個美國公司或外

國公司的證券發行在美國境外發生,那麼該發行不再受美國證券法資訊披露規則的監管。

4)RegulationCF:RegulationCF是Regulation Crowdfunding的

縮寫,顧名思意就是針對眾籌的規定。通過RegulationCF的證券發行,只要是18歲以上的人都可以投資。

不過通過Regulation CF的證券發行集資額非常有限,發行公司在12個月內通過眾籌籌集的金額不得超過1,070,000美元。Regulation CF對投資者的資質背景亦有要求,投資者在12個月內投資該類眾籌證券的金額設有上限:年收入或淨資產少於10萬美元的投資人最多可以投資2000美元或者年收入(淨資產)的5%(取兩者較大值);年收入和淨資產都大於10萬美元的投資者,最多可以投資年收入或淨資產(取較小值)的10%,但不得超過10萬美元。

STO對企業融資來說是一個新方向,雖然在合規的發行下,他的規模存有限制,但由於成本便宜,成為不少創投公司及中小型企業融資的新辦法。